最高奖补2000万元,四川出台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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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共十二条,包括支持重大产业项目、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软件开发和应用、支持产业成链集群发展、支持创新成果转化、支持项目承载平台建设、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畅通项目融资渠道、统筹项目要素保障、支持制造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项目服务水平、实行项目投资工作激励。

以下是部分内容:

支持重大产业项目

对符合全省区域产业布局引导目录的省级重点产业项目,按不超过项目设备、软件投资额度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奖补。对特别重大的产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进行综合奖补。

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对符合条件的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符合国家绿色化技术改造要求的项目,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度5%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省级新经济示范企业实施的“四新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项目,按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度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支持工业软件开发和应用

对企业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产品或服务,且该产品或服务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研发项目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省内首版次工业软件示范应用项目,且项目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资金奖补。

支持产业成链集群发展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市(州)给予2000万元奖补,用于集群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对招引或新建支撑集群发展项目的龙头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招引或新建的具有建链、延链、强链、补链关键性作用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支持创新成果转化

鼓励创新成果在川转化,按照不超过创新成果转化项目新增设备、软件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经认定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大规模产业化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新增设备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

支持项目承载平台建设

对获批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资金支持标准给予1:1配套资金。对新认定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产业合作示范园区、“5+1”重点特色园区、院士(专家)产业园,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用于园区重点项目建设。

(校对/若冰)

责编: 韩秀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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