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近日,深圳莲塘海关公示了对广东全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芯半导体)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4月12日,全芯半导体持5100470603666号出境载货清单及521720210671141365号报关单,委托粤ZFL75港车,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闪存卡一批获控查验。
经海关查验取样送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进行检测,经检测发现521720210671141365号报关单项下8项商品的实际容量均未达到申报容量,属于以次充好的商品。全芯半导体出口以次充好的闪存卡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的出口以次充好商品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全芯半导体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科处罚款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叁仟壹佰元整(¥3,503,100元)。(校对/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