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出台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细则:首台(套)设备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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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微网消息(文/小如),日前,青岛崂山区出台《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高端新兴产业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提出对山东省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奖励50万元,对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的独角兽企业奖励100万元。

根据《实施细则》,崂山区加大了鼓励企业进位争先的扶持力度,首次提出对第一次入选 “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山东省1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奖励500万元、150万元、50万元。对首次入选“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80亿元、40亿元、2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为鼓励企业创建研发平台,《实施细则》还提出,对注册为企业独立法人并获准建设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市级补贴额度的30%予以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分别给予4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小企业产业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通过省级认定的首台(套)成套装备、单台设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此外,对获得青岛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通过“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复审且认定时未获得过相关奖励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青岛市“隐形冠军”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奖励 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已享受培育企业奖励的企业再次认定为“示范企业”的奖励差额部分;对获得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奖励50万元。(校对/小北)

责编: 赵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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