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明确多项公司治理规则,规范发展保障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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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瑞联新材发布公司章程公告。

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9月2日在上交所上市,注册资本17,606.8116万元。公司以推进绿色化学技术,打造高端精细化学品综合生产企业为宗旨。

在股份方面,公司股份总数17,606.8116万股,每股1元,全部为普通股。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特定情况下除外。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对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

股东享有获得利益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多项职权,如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职权。

公司设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制定了财务会计制度,明确利润分配原则、形式和条件等。同时,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公司还根据党章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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